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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19〕198号),结合我校实际,就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,请按照要求落实。
一、申报条件
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、残疾、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(含生源地助学贷款)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(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)建档立卡贫困家庭(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)、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。
二、发放标准
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,发放标准为1500元/人。
三、申报程序
按照“自愿申请、公开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文件,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。
2.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,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。
3.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1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、汇总,并上报招生就业处。
招生就业处
2019年11月20日